伊泰煤炭11月7日晚间发布公告称之为,公司表示同意公司有限公司子公司内蒙古伊泰呼准铁路有限公司以吸取拆分的方式拆分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拆分的延续方,伊泰呼准铁路公司承继及接续伊泰准东铁路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作为本次拆分的被拆分方,伊泰准东铁路公司将吊销法人资格。拆分后延续公司名称由塬来的内蒙古伊泰呼准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更改为内蒙古伊泰呼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最后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不尽相同)。
拆分方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28.6亿元、被拆分方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89.5亿元。公告回应,伊泰呼准铁路公司吸取拆分伊泰准东铁路公司,将以最大限度融合两条铁路各自的优势,使其牵头充分发挥路网效应,有效地盘活公司铁路存量运力,最大限度的解决问题伊泰铁路公司不存在的货源严重不足、流向单一、资金短缺等问题,进而彻底解决问题铁路公司未来或将面对的存活及发展问题。同时伊泰准东铁路公司和伊泰呼准铁路公司同为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子公司,且同为铁路运输企业,地理位置较将近。
本次拆分后,优势资源、优质资产、优秀人才将统一向公司集中于,资源优势更为显著。同时,公司铁路板块产业布局将获得合理优化,运输效益提高,投融资水平和外用风险能力都会随之获得提升。伊泰煤炭认为,本次拆分是公司发展过程中调整产业结构,改变发展方式,突破制约瓶颈,强化发展后劲的最重要战略措施,不利于公司优化运输环境,统合优质资产和资源,优化管理架构,增加管理层级和核算层级,提升管理效率,减少管理成本。拆分后延续公司的经营范围还包括:呼东铁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投资;铁路客货运输;铁路危险性货物运输(汽油、柴油);原煤洗选、销售;铁路运营管理与服务及货物延生服务;机车辆及线路修理;仓储服务;铁路设备、站台、场地、房屋及附属设施出租服务;铁路材料及废旧物资销售;建材、化工产品(不不含危险品、易制毒五品)销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咨询;餐饮服务、住宿服务、自有房屋租赁。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要求规定不应经许可的,未予许可不得生产经营)公告认为,本次吸取拆分有助统合公司铁路板块的资源,提高效率,增加管理成本,增进公司整体的发展。本次吸取拆分不牵涉到对公司权益及整体业绩的影响,两公司皆为本公司的有限公司子公司,吸取拆分对公司的长时间经营不包含影响,合乎公司发展思路,会伤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告表明,伊泰准东铁路公司正式成立于1998年,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55,400万元。
其中: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股权71.27%;兖州煤业鄂尔多斯能化有限公司股权25%;内蒙古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股权3.73%。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71.17亿元,总负债13.69亿元,2018年构建营业收入19.17亿元,净利润7.82亿元。伊泰呼准铁路公司正式成立于2003年,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7,459.8万元。
其中,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股权76.99%;内蒙古蒙泰不连水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16.67%;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股权5.03%;呼和浩特铁路局股权1.30%。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60.55亿元,总负债39亿元,2018年构建营业收入4.95亿元,利润-1.0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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